破冰钓鱼 发表于 2006-11-3 13:28:13

[原创]一位“现在有疤"网友致”原来有疤“


身上已有了伤痕疙瘩,
来到这里以为可以得到些许安慰,
这样也许可以减轻心中疙瘩的痛苦,
但是每打开一个栏目,看到的都是“您不是VIP会员,你无权访问.....”
“同为天下有疤人,看贴何必受歧视”
仅仅是因为我是新来的疤友吗?
既然坛主“原来有疤”的初衷是为疤友们创建一个共同的家园,
为何还这么多的限制呢?
难道还要我们带着焦急的心情一遍一遍的发帖子赚取积分,
然后博得浏览一眼论坛的机会吗?
恳请坛主“原来有疤”念在我们“现在有疤”的份上,
给一点点方便吧
我只是想分担一下疤友们的痛苦,
我只是想看有没有能消除我的疤痕,
我仅此而已,
我也希望我们的家园红红火火,
也希望疤友们都是“曾经有疤”不是现在有瘢
我希望。。。
我希望.......

scarpimple 发表于 2006-11-3 13:28:13

理解你的心情。很愿意为你服务

做vip的目的主要是尽可能保存各位朋友的图片和好的建议的价值,供我们论坛的vip会员参考。
我们不愿意看到访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如果大家都是为了同一个心愿而来,何妨留下一缕足迹?

目前,vip条件已更改,发满25贴可升为2级,即成为vip。具体可参考置顶的新手指南

苜子 发表于 2006-11-4 22:52:52

嗯,其实主要也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想想,如果有的人只是一时好奇,也就罢了,可如果有的人,把我们的伤疤当做娱乐的图片一样来看,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咧。请你们原谅我说的这么直接。
    VIP会员的要求已经很低了,如果是真的想知道,想去了解自己的病情,那么就应该在了解自己之前了解别人。我们期望被别人关注,那我们也要学会关注他人。
    目前治疗疤痕的技术太难了,我们也是想通过这种VIP形式来促进大家的交流。从经验中来找到治疗的方法。
    大家一起努力吧。

疤痕修复 发表于 2006-11-5 00:21:24

   楼主,你好,苜苜其实已经替我回答了这个问题。
其实,我看见你这个帖子已经好几天了,我是故意没有回答你的问题的,我是在等,等看你是 不是继续发帖,可惜你没有发帖。
试想,如果大家都只索取,不奉献,那么,论坛的关于一些疤痕知识和治疗的方法谁提供?论坛的目的是让大家相互提供一些资料,让大家在治疗上少走弯路。一切为疤友们着想永远是我们办论坛的宗旨。但是这个宗旨的能否继续下去是要靠大家来维护的。
在大家维护论坛的同时,我作为一个站长,很有责任来保护大家的权益。图片疤痕版块,之所以这样设置权限,就是要保护发图片患者的权益。如果来论坛只是为了快速寻找方法,或者是为了拿别人的伤痛娱乐的人,我们是坚决不反对的和痛恨的。苜苜说的太对了“如果是真的想知道,想去了解自己的病情,那么就应该在了解自己之前了解别人。我们期望被别人关注,那我们也要学会关注他人。”
我最讨厌的是,有些人直接在QQ上问我好的治疗方法,我忙不过来的时候让他去论坛上看,因为有些方法我也是从论坛上获得的。但是,他们却说,论坛还要注册太麻烦,即使注册了好的东西要发帖数量的限制;而且帖数很多,不好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我觉得这样的人很是自私,至于是如何自私,我现在不知道怎么来形容。
   基于这个,我们又开设了一个专栏为“治疗推荐”,该栏收集论坛疤友提供的一些典型的治疗方法,但是权限设置的更高。治疤是个长期的过程,寻找治疗方法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那么没有耐心的人,只索取不奉献的人,论坛终究是留不住你的,这样“治疗推荐”版你是永远进不了的。
    论坛是大家的,为什么我们不一起来共同创建好呢?

疤有痕 发表于 2006-11-5 20:54:09

大家还是要多互相了解互相体谅啊。。。

lsfyz 发表于 2006-11-6 01:35:47

这样停好没有物质的索求 只要精神上的追求 都不说话谁来去疤

苜子 发表于 2006-11-9 16:36:43

我今天才看到站长的话,心里感触太多.每个真心想获得适合自己的治疗的方法都要从多方面考虑,你可以查阅这里的贴子,或发表你的看法.等等,我们都会帮你解决的.

   

fuer 发表于 2006-11-9 18:17:46

vip加油

fenglin202 发表于 2006-11-10 00:11:37

大家觉得网站好当然会尽力维护的但是设计的权限太多了 反而有损网站的声誉

美中漫步 发表于 2006-11-10 12:43:17

我同意站长说的,也希望来论坛的朋友支持!!!

芳芳 发表于 2006-11-11 14:32:53

支持站长!

JJDOORR 发表于 2006-11-11 17:35:50

恩 有付出才能有收获。让我们一起在努力吧

露娜猫咪 发表于 2006-11-11 20:05:36

论坛改版了,好多规则已经很合理了。以后应该还会更加完善的!我们心照不宣,话不用多说。明白的人自然会明白,不明白的人说多了也是无益。

芳芳 发表于 2006-11-12 19:54:39

同意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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