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feng228 发表于 2007-5-23 12:14:25

给 原来有疤 !都近来看看!

你以为我是故意的!谁喜欢乱发帖,我还不是想把前后的对比照片发出来!你一个斑竹连什么是无意,什么是有意都分不清楚!我以后都不发帖子了!对我又没什么影响!要不是看上面大家都那么热心,我一直潜水,有好心得没告诉别人,良心过意不去,才发的!

<div style="color:#A48E7B;text-align:right">「该帖子被 zhanyue241 在 2007-5-23 13:01:51 编辑过」</div>

scarpimple 发表于 2007-5-23 12:14:25

<P>请息怒</P>
<P>那么,您觉得站长是有意为难你还是无意的呢?您能分清楚么。。。</P>

斩月红印 发表于 2007-5-23 13:13:07

<P><STRONG>wenfeng228我可以郑重地告诉你:不管是谁的错当众骂人是很不理智的! 假如你有什么委屈可以说出来大家商讨,但以这种粗鲁的方式表达首先就是你的错!</STRONG></P>
<P><STRONG>你的帖子我已经编辑过了,至于对于这件事情的解决方案我们会稍后给出的。</STRONG></P>

wenfeng228 发表于 2007-5-23 17:55:37

我有骂人了吗?搞笑!我骂了他什么?你没编辑之前,我有骂他吗?

wenfeng228 发表于 2007-5-23 17:59:37

我有骂他吗?搞笑!在你没编辑之前,我有骂他的字眼吗?就算我用了p那又不是用"屁",而且后面的形容词是分!不是人好把!

wenfeng228 发表于 2007-5-23 18:18:13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scarpimple</B></FONT> 在(<I>2007-5-23 12:14:25</I>)的发言<BR>
<P>请息怒</P>
<P>那么,您觉得站长是有意为难你还是无意的呢?您能分清楚么。。。</P></DIV><BR><BR>他当然是无意的啊,可是他是站长,他有职责!我只是新进人员!为什么说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呢!

疤痕修复 发表于 2007-5-23 22:24:13

<P>人心都是肉长的.</P>
<P>扪心自问吧!</P>
<P>好象我还收到一封很不好的邮件.</P>
<P>做了这个论坛,我虽然得罪了很多人,但是,只要有一个疤友支持,我会坚持到底的.我选择,我快乐,我无悔!</P>

神之劫? 发表于 2007-5-24 00:02:34

<P>希望楼主能体谅站长.....做了这个论坛,没谁发一分钱...他只是为了让我们这群人能有个倾诉感情的地方,只是为了让大家能团结起来,一起克服医学和心理上的难题....</P>
<P>  作为站长,他是称职的....站长也是人,不要拿监督政府官员的眼光来要求他还有其他斑竹和站长,他们没拿纳税人一毛钱...</P>
<P>  来这里的都是命运相同的人...何必还要再有分歧呢?</P>
<P>   有话好好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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