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疤痕论坛疤痕修复新闻动态:面部注射美容针 眼角化脓长疤痕
本报赤峰12月8日电 几天前,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因为在为顾客美容过程中造成毁容,法院判决敖汉旗某护理中心业主王铁玉(化名)赔偿原告1.8万元。
今年2月,原告梅女士先后两次在该护理中心注射面部美容针。第二次注射后,梅女士左眼角感染化脓,容貌受损。经过医院治疗,红肿和疤痕一直未消褪。最后,梅女士将护理中心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费2万元,赔偿后续治疗费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铁玉所经营的护理中心在不具有医疗美容资质的情况下,超出执业范围,在原告面部注射药物,致原告面部反复感染,容貌受损,应给予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因尚未实际发生,法院不予支持。 (王北金 王志强) 更多疤痕修复新闻敬请关注中国疤痕论坛疤痕修复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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