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些表浅性的瘢痕不需要给予治疗外,其它各类瘢痕组织均由于影响美观或伴有不同程度的挛缩畸形和功能障碍而需要治疗。手术治疗应遵循外科无菌、无创、无死腔、无创面残留、无张力缝合等通用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规划:严重的瘢痕畸形,常需多次手术治疗,对于此类患者,应该系统全面地制定治疗计划,分清主次缓急; 2.时机恰当:一般情况下,需等到瘢痕成熟消退后再行手术,但对于影响功能、发育,可能或已经导致器官畸形的瘢痕和长期、反复溃烂的瘢痕,应尽早手术; 3.功能与外形兼顾:要尽量做到功能重建与形态恢复同时兼顾。 4.方法就简:在能满足治疗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简便的方法。非手术方法能满足治疗要求的就不要选择手术;能直接切除缝合者就不用皮瓣或皮片移植;能用局部皮瓣、邻位皮瓣修复者就不应采用皮片移植或远位皮瓣、游离皮瓣;单纯植皮就能够达到恢复功能目的者就不要做远位皮瓣或游离皮瓣等。 5.尽可能避免供区继发畸形或瘢痕:修复一处的瘢痕,应尽量不造成或少造成供区的继发畸形或瘢痕。如对于不太影响美观的表浅瘢痕一般不应选择瘢痕切除后皮片移植方法。 6.以非重要部位修复重要部位:对于必须选择供区的瘢痕修复手术,应该选择对功能、美观影响都相对较小的部位作为供区,如大腿、腰腹等部位,而面颈部及胸部一般不宜作为供区。 7.切口应顺皮纹,如实在不能满足,则应尽量避免直线切口,尤其是跨关节部位。 推荐阅读:疤痕手术后护理方法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