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压疗法适用于瘢痕面积大,不适宜放疗或局部药物治疗者。 对活动性瘢痕疙瘩无效,但在瘢痕切除之后,应用本法可降低复发率及减少放疗或注药剂量。linares等报道加压后毛细血管减少,胶原纤维呈平行排列,成纤维细胞与成肌纤维细胞减少。lamberty等认为,当加压毛细血管压力>3.3kPa时会造成局部组织相对缺血,从而使螺旋状胶原重新排列,组织二氧化碳分压上升,氧分压下降,血管数量减少,水肿减轻。有人提出,伤后60天左右血清中a2-球蛋白增加,会抑制胶原酶,使其不能很好地发挥破坏胶原的作用。经弹力加压后该部位的血流量减少了,a2-肌球蛋白也随之减少,有利于胶原酶在受压部位迅速出现,分解胶原纤维,达到抑制瘢痕增生的目的。该作者认为,加压疗法的成功有三个要素: 一是“早”,即创面愈合后尽早开始加压。 二是“紧”,内层压力以1.3--2.0kPa(10--15mmHg)为宜:也有人认为>3.3kPa(>25mmHg)效果更好。据以往经验,弹力套2.1--2.4kPa(16--18mmHg)足以控制或减轻瘢痕增生。 三是“持久”,即保证加压的连续性。如患者感到压紧难以耐受时,可稍放松以减轻压力,但不能解除弹力套。一般连续加压3、6个月后,可见瘢痕充血消失,隆起变平:8--10个月后,绝大多数病例皆可终止加压。终止加压的标准为瘢痕变软、颜色转白。 机械压力对肉芽组织的影响:肉芽组织经过加压包扎后,其组织学改变如同增生性痕一样,在烧伤后23天,在镜下可见肉芽组织的胶原纤维呈漩涡状排列。但在加压包扎后37天,其胶原纤维即变为平行排列,而且愈合后的瘢痕亦不会再增生。加压疗法加夹板固定:目前多数学者主张,烧伤后不久即可使用热型塑料或铝夹板,但必须是在病人身上塑形定做的夹板。同时用弹力绷带稍加压,植皮手术时撤除,手术结束时即应重新用上,一直用到痕成熟、稳定、或没有继续挛缩的可能时才停止,在夹板固定期间必须定期解除夹板,进行肢体功能训练,尽可能保持关节活动度和锻炼肌肉功能在痕未松软之前,解除夹板的时间过早会导致挛缩。关节活动亦要适度,过度活动可引起瘢痕增生。 本文如侵权请直接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