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者的经验及,认为在制定放射治疗方案时,要依据是否与手术相配合为准,一般分为二类: 1.治疗对于不愿手术或不宜手术者,可采用以治疗为目的的方案。根据组织细胞的增殖及组织损伤后修复的特点,建议采用每1-2周照射一次,连续4-6次为一疗程,如有必要,间隔1-2月可重复(这种方法较适用于β射线照射)。 2.预防手术切除瘢痕后2-5天作第1次照射,拆线后作第2次照射,第3次照射在手术后3-4周进行,第4次照射在术后2个月左右。以上为一个疗程,根据具体情况可重复以上疗程。 亦有学者采用手术后3-7天连续照射方法,也获得了较满意疗效。 本文如侵权请直接联系我们处理。 |